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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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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供电
5.9.1 消防员电梯、照明和消防服务通信系统的供电系统应由第一电源和第二电源(应急电源、备用电源或者第二路供电电源)组成,其防火等级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并应至少等于消防员电梯井道的防火等级,见1.2和附录B。
5.9.2 第二电源应足以驱动载有额定载重量的消防员电梯按额定速度运行一段时间,该时间为建筑结构的耐火极限。轿厢和井道照明也应由第二电源供电,见0.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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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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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供电转换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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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重大危险列表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5.1 环境、建筑物要求
5.2 消防员电梯基本要求
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5.5 液压电梯用于消防员电梯
5.6 轿门和层门
5.7 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
5.8 控制系统
5.9 供电
5.10 供电转换和中断
5.11 轿厢和层站的控制装置
5.12 消防服务通信系统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7 使用信息
附录A (资料性) 水的管理
附录B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供电——第二电源
附录C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布置
附录D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井道内的防水
附录E (资料性) 消防员救援原理示例
附录F (资料性) 建筑接口
附录G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的标志
附录H (资料性) 维护要求
附录I (资料性) 高层建筑的消防原理
附录J (资料性) 防火分区的原理
参考文献